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彩礼是8万元。这名妇女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户口。没有证据证明彩礼的问题。当时,只有她的亲戚在场。山西的女人知道她父母的名字、地址和电话号码。现在她可能怀孕了,回家吧。她的家人又告诉了她这件物品。我的孩子呢?彩礼可以退还吗?如果我起诉,我能赢吗?

2020-10-01 14:37:15
律师解答共有9条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 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能要回来: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纠纷要注意以下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等等
  •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解除合同无故扣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不发钱和无故扣工资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 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该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如果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则没有赔偿;如果是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合同,则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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