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无照驾驶踏板摩托车昨日走在路上行车,一个过路人行人横穿马路,撞住她,到医院干了查验以后,没事儿,就一点皮创伤,如今别人住在医院门诊不愿住院,我该怎么做,假如依照交通部门解决,我能有哪些結果,是否会拘押十五天或是有更重的处罚,及其是否会有案底

2020-10-01 19:3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法院行政拘留没有人们一般意义上的案底。行政处罚并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但被行政拘留过,公安机关内容会有档案记录。
  •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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