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他人与我借了18000元现有一年多的時间了,那时候借款时表示一个月就给,如今急用钱,给他们电話说钱的事他说道没有钱就挂电话了,随后在打电话给他立即就把电話给挂掉了,那时候没打借条仅有那时候他在金融机构提钱的证实(他的签名与身份证件影印件)我想问一下怎样才能把钱要回。 感谢

2020-10-02 02:4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
  • 签订借款合同时,我们一般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款,借款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借款合同是否约定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期限应约定为多久,这是属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表现,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 债务人的还款期限由双方约定确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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