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企业难题,我提早跟老总提早讲过我不会做,叫我一个人做多份工,我感觉很累没必要再再次做下来,但是大家企业财务说辞职一个月才可以走,可是我没跟这一企业签过一切合同书,他说道我不会保证一个月没薪水拿,这一有效吗?

2020-10-02 04:15: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有合同,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如果是正式员工,提前1个月辞职。《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可申请劳动仲裁,追索劳动报酬
  •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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