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有一个八个月大的女儿,因为双方的性格,家庭暴力,打我一个身体受伤,我想离婚的女儿会给吗?

离婚
2020-10-02 07: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身体等侵害行为。n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求助。
    n二:如果一方要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或者有经上面进行维权后相关单位的证明,否则,会难被法院支持!
  • 建议双方就孩子抚养权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孩子两岁以下的情况下,一般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是比较有利的。
  • 一般情况下,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议要跟母亲,但是如果丈夫不打孩子,那单纯以家庭暴力为由剥夺男方的监护权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10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争取孩子的意见;2岁以内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归母亲养育,除非母亲不愿意;2岁到10岁之间便是以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为标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