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下班让一辆做车展的车给撞了.当时我们报警了.他们车无保险无牌照无行使证.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我们得把病人医好他们才陪钱.可是我们现在已经无能力支付医疗费.他们也不肯拿钱我们改怎么办

2018-11-26 13:2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抢救费属于医疗费。
    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通常发生车祸后,有关医疗费的赔偿参考上述规定。
  • 不知交警认定你是什么责任,如果你是全责的话,要将医疗费扣除不合理用药,即自费部分,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内是全部报销的,如果你是主责或交责,那么在交强险内报销10000元后,超额部分在商业险内按销你所占的分成,自费的药是看医院怎么给伤者用的药,如果用便宜的药就能治病了,那么用进口药来治的话,保险公司有可能是全剔掉的,但不是全部都这样,只是哪一类剔除,并不是统算全部将医药费按50%来算.

  • 一、车祸医药费没赔够怎么办

    后续治疗费用应当赔偿。实践中,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

    (1)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

    (2)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

    (3)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无法确定费用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

    二、后续医疗费如何计算

    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所花费的费用应予赔偿。受害人治疗因侵害行为而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费用,应参照治疗医院的诊断或者法医的鉴定意见,视二者的关联程度予以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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