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欠钱不换 联系不到人 有借条 借了4000 起诉费用是多少

2018-11-27 18:2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上,欠条反映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要依法解决欠钱不给怎么办的问题面临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诉讼时效,二是被告主体。关于诉讼时效,法律明确规定一般时效为2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你的欠条已经6年,明确超过2年时效,如果这6年间没有连续主张债权,则明显超过诉讼时效,将在法律上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此时,如果对方向你支付欠款,则不受法律限制。关于被告主体,如果你向法院起诉,则必须明确被告的身份,否则可能被法院不予受理。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必要的其他必要费用缴纳??
    (一)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这些费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这些费用也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交纳,不能按实际支出计算交纳。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出差补贴不应由当事人负担;??
    (三)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按实际成本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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