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家干活,一朋友打电话说车坏了,帮他修车去,我爸就骑摩托车去了,去了发现车没坏,骗出去是吃饭喝酒(如果打电话说吃饭喝酒我妈肯定不让走),还有一个朋友,三个人喝了一瓶酒!回来我爸骑得摩托车在前面,打电话那个人在后面开的大卡车,路上我爸出车祸了,那个人过来看见了没管,到了我们村口和我们村一个人说我爸出车祸了,然后他就开车走了,半个月了一起喝酒的那两人没闻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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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饮酒后一人出车祸,如果共同饮酒人有过错责任,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如当事人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身有一定的过错,可减轻共同饮酒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规定,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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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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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起喝酒出车祸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对于一起喝酒出事故的情况,如果是邀约,并且劝酒,酒后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护送义务,一般会承担一部分责任。你说的这些情况确实比较复杂,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是如你们所说的事实:1你没有劝酒,2你没有邀约,3你先行离开。
则可能会免责。如果被起诉,建议主动应诉,走司法发程序判决,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以免以后一直扯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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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