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我现在搜集了一定的证据,自己心理也承受不了了准备报案,我现在在北京工作(户籍),事发在广州,他现在人在长沙家里(户籍),请问我是不是要跑到广州报案?那广州警察怎么审问他呢?而且他家在长沙当地很有势力,他有亲戚在公安和法院,这个案子会不会转给到长沙调查呢?要是这样我还不如不报了

风险投资
2018-11-28 12:5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报案。即使没有任何证据,也可以。一【公安机关会主动寻找证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如果损失重大,公安机关也会主动勘察,努力寻找证据。二【报案有利于公安机关加强防范力度】即使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证据和线索,公安机关无法介入侦查,也会将案件记录在案。
    同时,因为有了此类案件的发案登记,公安机关会在这方面加强防范宣传,并增强侦破此类案件的力度,在侦查其他案件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意外发现与本案相关的证据线索,从而为公安机关更广泛地打击盗窃犯罪提供帮助。
  • 报案不需要证据,只要发生了违法犯罪事件,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报案,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调查取证。对于传销案件,活动比较隐蔽,打击力度弱,所以在遇到这类案件的时候,要尽力收集证据,包括对方的身份信息、活动场所、谈话的录音录像等,便于公安机关查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 要看具体情况,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人的言词证据也是证据的一种,如果公安机关根据报案人员提供的信息经过初步调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会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