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今年五月份在上班途中驾驶的车辆(本田)在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与一辆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我前引擎盖受损严重,对方车辆基本没什么损失,交警到现场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没



有扣留我们双方的任何证件,后来修理一起四千多元,我的保险公司赔了一千多,对方保险公司赔了三千多,对方的钱一直以各种理由没有给我,直到今天(2012.07.03)才给我,但是他扣留了1000



元,只给我2000元,理由是说他的车辆也需要修理,但当时他们车子没什么损失,也没报保险。现在我想起诉他要回我的1000元,我有几个疑问咨询下。

1。当时交警没有扣留证件是不是合规定,这样导致我后来的这个赔偿金没有全部拿回来。

2。 我起诉对方能胜诉吗?

3。交警是不是有责任?

2018-11-28 13:0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车辆的维修问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选定修车单位,进行维修,出具修车单以及修车发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赔偿,也可以提前修复后依据发票,修车单主张权利,也可以直接申请鉴定机构就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鉴定。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车辆受损赔偿的规定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关于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具体解答入下:
    1、我建议还是应该去认定工伤,无论参加工伤保险还是没参加,都应该先认定工伤才对,因为康复之后怕有其他诸如后遗症之类的(话不中听但理不差)。
    2、我认为没有双重赔偿这一说,工伤赔偿兼顾第三者民事责任的,通常先按照第三者民事赔偿进行,不足部分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符合工伤的情形下,即使没有参加工伤,用人单位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待遇支付的,这里,即便你没用单位支付,但是认定工伤还是既有必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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