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前几个月晚上去别人私营的鱼塘钓鱼。然而被保安发现,。发生了冲突。 双方打架。 但是都有受伤的,这件事先开始也没事。 不过两个月后的现在警方又开始找当事人,据我现在了解的情况是,我那个朋友警察已经打过电话, 让他去协助调查,但是他没有放在心上,去了外地工作。 但是前些天听说只要抓进去了就要判刑, 目前没有与我们联系。而且手机也关机,。人也在外面, 我想请问下现在该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18-11-28 15:3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局让协助调查,说明还没有确凿的证据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就不是协助调查了,而是直接传唤。
    协助调查,一般用于证人,或者有重大嫌疑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 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
    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
    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协助调查因不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故无时间规定。  “协助调查”并不是一个具有非常严格定义的法律术语。《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以上这些规定,为“协助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与此同时,法律并没有对于针对作证行为进行更细节性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违反这些规定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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