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他的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发廊,7月17号晚被警察冲了,我爸跟那个店一点关系都没有,很多人都可以证明,当晚,我爸在警察行动现场附近,然后就被警察抓了,现在警察定他是涉嫌容留卖淫。我爸在警察定他是老板的笔录上没有签字,拘留单也没有签字。因为这个事情跟我爸一点关系都没有!抓进去的小姐也没有说老板是我爸,都是指认真正的老板!我爸的朋友。 但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定我爸的罪?真的很急。请如实了解案情的定律!

刑事辩护
2018-11-28 16:0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说的应该是协助组织卖淫吧,如果是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处罚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犯容留卖淫罪,一般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要结合实际案情,有无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容留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被刑拘,你可以申请,符合条件就可以批准,三日内答复。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