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初中生经常在学校问学生要钱 现在被拘留所关着 说是要判刑?我想问问你 能判几年

刑事辩护
2018-11-29 01:3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对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一种强制手段,当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完毕,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的,将上报检察院报请批捕,检察院认定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的嫌疑将核准,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逮捕,拘留和逮捕是两个概念,犯罪嫌疑人遭逮捕后就要等待法庭的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行政拘留最多15天,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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