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情况好有个准备。是这样的:我是广东人,他是湖南人,我十九岁生的儿子(第一胎),现在孩子两岁了,还没有上户口,我们也还没有领结婚证,打算今年年底回湖南老家给孩子上户口。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做呢?如何去做,做些什么?会罚款吗要罚多少?多久能办好?

2018-11-29 17:2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1.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2.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的“夫妻”,对孩子的抚养权属问题可以协商处理。一般以跟随女方为宜,因为相比男方办理入户方面较容易办理。
    “夫妻”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孩子的户口无论在哪方都不影响争取抚养权,待法院判决后,具有抚养权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生子女和已办理登记手续的子女,在孩子抚养权的审理裁定中没有区别,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即二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其母亲没有不利于孩子因素的情况下,应由其母亲抚养。
  • 结婚没有领结婚证并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参照婚姻法,建议你们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就抚养问题达不成协商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根据有利于孩子的情况来判决抚养权,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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