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结婚证但是有孩子。孩子户口和女方单独一个户口本。现在孩子男方带着孽待孩子一天就吃一桶方便面不让上学。天天关在房间里自己出去花天酒地。怎么处理?就是离婚也连结婚证都没有孩子太可怜了。希望律师帮忙解答

2018-11-29 17:3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双方可以协商,一般没有户口本也是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有相对应的证明文件都可以。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   没有户口簿也可以领结婚证,只要凭有效证件就可以领结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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