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没结婚证 (不领结婚证的前提下)生了孩子怎么上户口? 以后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上学吗?

2018-11-30 08:3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因此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结婚必须到乙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结婚证的办理对于户口所在地时有要求的。
  • 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可由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方的居民户口簿、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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