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990年生人,在我08年我回学校把户口落回自己家!这期间是我男友和我一起去的但他要我把户口落他家没我没同意就把路口落回自己家了,但是后来他在外面不安分我知道后与其分手,其间他把我身份证藏起来了后来他也没给。我要10年2月2日补的身份证男友是山东章丘人我想问下这期间会不会拿我身份登记结婚我听说那时候给上点礼光身份证就能结婚登记不知道本人不到场可以么?有山东的律师么给解惑一下谢谢您

2018-11-30 08: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原则上讲在达到婚龄的同时需要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在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均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构可能会要求出示相关证明。《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并在相关文件签名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