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男朋友谈了一年,订婚半年我现在觉得不合适想退婚,订婚给了2万元彩礼和订婚手机,我现在问要是退婚的话怎么退

2018-11-30 11:5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受理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彩礼不是说返还就返还的,有一定的条件,如果你们的条件满足才会返还。有以下两种情况:
    1、你们双方领取结婚证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你们结婚时间还不足半年,或者是结婚后你们双方并未同居生活,或者是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2、你们双方没有领证就分开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至于返还多少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 关于彩礼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您双方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况,退婚后您方可以要求对方退换彩礼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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