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跟姐夫因为感情问题现在要离婚,婚前姐夫曾经向家里借了5万块钱,请问这钱能要回来吗?能的话如何要回!需要什么证据?

2018-11-30 12:3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赠送的钱是不能要回的。财产的赠予,跟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关系不大。离婚后,赠送给的财产,如果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也没有其他法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赠送的财产不能要回。
      法律上赠与含义,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 大部分离婚的夫妻离婚都想要速战速决,不想拖太久,但如果采用起诉离婚,肯定一时半伙是很难离的,因此怎样起诉离婚最快也就成为了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
    一、起诉离婚的话,如果是简易程序最长3个月、普通程序最长6个月;而且要看当事人的运气了,因为每个案件法院都是要进行排期的;运气好的话,一个半月,或者一个月就差不多了。案件的审理时间其实很短,程序也都不复杂;关键就是等待的时间可能比较长。
    二、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仅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第一次诉讼法院基本判不离。
    三、如果真的想速战速决,尽快离掉,那就最好在法院进行调解时就达成一致,调解离婚,这样就不用等待后面的审理、等待、判决的漫长时间了。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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