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赔偿问题,一般出车祸以后对方除了给治病,电动车给换新的,然后有没有什么精神损失呢?这几天也上不了班?咋办?

2018-11-30 19:5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死亡赔偿流程:
    1、首先由交警作事故责任认定。
    2、赔偿方面,首先由交强险在以下限额内赔偿事故对方。
    有责限额:致死致残11万,治疗1万,物损2千
    无责限额:致死致残
    1.1万,治疗1千,物损1百
    3、如果交强险还不够赔,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按以下比例再赔。
    全责100%,主责70%,同责50%,次责30%,无责0
    如果事故对方是非机行人的话,再加10%(全责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a.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b,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c,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d.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