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未成年人一起到水库玩,其中一人落水后溺水死亡。如果死者的父母要求另外两人的父母进行赔偿,那么这两人的父母有什么法律依据从而不承担赔偿责任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18-11-30 21:0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失责任原则的法律化、条文化。但是此条文的表述并没有准确地反映无过失责任原则的真实含义。
    其理由是,无过错责任是不考虑过错的责任.并非只有没有过错才予以赔偿的责任。至于责任人是不是有过错,是不一定的。而这个条文的写法则是没有过错的时候才承担责任的原则。
  • 小朋友擅自外出溺水死亡,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负监护不力的责任。作为未成年人的其他孩子受认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相互间无法定的监管和照顾及救助义务,对小朋友的溺水死亡如果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和违法行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小朋友毕竟是和他们一起玩,而且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他小朋友的监护人于情于理给予适当补偿也应当。

  • 1、要判断池塘的所有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需要考虑以下情形,包括:孩子是因为什么原因溺水的,是自己玩耍时溺水还是被其他小孩推倒溺水,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
    2、孩子溺水后村里有没有采取措施,有无进行救助,孩子溺水时,其监护人在什么地方,有无看护小孩,只有明确了以上因素后才能对村里是否承担责任作出完整的解答。
    3、就你提供的案件信息,作出分析如下:
    (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假如你孩子是在正常行走的过程中不慎跌入池塘,那么,池塘的所有人存在过错,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如果你的小孩是和其他小孩玩耍被推倒溺水,那么应当由其他小孩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3)你的小孩应该是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该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你的小孩如果是独自一人溺水死亡,那么监护人存在监护上的过失,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如果小孩是因为自身的危险行为,比如玩水或者是其他危险行为,那么池塘的所有人即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减轻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果池塘所有者或者是其他第三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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