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请问一下我的车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对方摩托车超车时把我的车撞了 对方受伤了当时我我垫付几千块钱的医药费 对方出院后交警队判对方全责 交警队考虑他是摩托车 经过协商给我判了次要责任 交警队当时叫对方把我垫付的钱还我 把他住院的资料给我去保险公司报来修车 他当时同意了 可是出交警队他就也找钱为由自己走了 现在电话也打不通了 我该怎么办呢

2018-12-01 02:3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损失按事故责任承担,如果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替被保险人承担赔偿。
     如果车主全责,又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可以获得投保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的全赔。
     车辆损失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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