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请问一下我10月份的时候在一家五金店里上班不小心把手弄伤了缝了四针(皮外伤没有伤到骨头)医药费老板出的,后来在家里休息了8天到了月底发工资才发了基本工资(也就是100块一天,做一天有一天的钱)老板跟我说工伤这个年底一起算,到了下一个月上了十多天的班,跟老板请假回家有事月底到了这边准备第二天去上班的老板就把11月份的工资给我打卡上了!意思就是不要我做了!我也就没去了,现在到了年底找他去算工伤的时候他说原来11月份的时候给我的那个钱算是工伤补偿的!工资没做到一个月算我自动离职没有钱,今天去找他准备给我400块钱当做补偿我没有拿,我想问现在该怎么维权?谢谢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