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之前在网上做兼职,被人骗了,然后在网上报警,后来打电话咨询,他们说我被骗了,已经帮我把卡上的钱冻结了,现在要我准备3000元钱,然后打电话给他。

消费者维权
2018-12-01 15:4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 网上被骗了钱能报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网络兼职怎样避免上当受骗?第一,既然网上找兼职容易被骗,避免被骗的直接方法就是不在网上找兼职。而是通过朋友或者同学的推荐或者介绍做兼职。
    第二,尽量找正规的大公司做兼职,所谓的正规的大公司就是比较出名的大公司,比如说苏宁、康师傅、海信等。
    第三,既然选择在网上找兼职了,找到合适的之后,一定要打电话咨询一下,问问是不是网上写的工作,公司的具体地点在哪,需不需要额外在交钱。
    第四,一定要亲自验证网上的兼职信息:在网上是否能够找到该公司的相关信息,是否属实。
    不属实坚决不去。
    第五,女生第一次去不要一个人。看到实际状况与事实不符一定不要停留,立马走人。到了地方要主动寻找和自己一样的求职者,是了解情况,也是达成默契伙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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