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小父母双亡,跟爷爷一起生活,现在未满十八岁爷爷被车撞死了,有什么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爷爷现在已经七七岁了,湖北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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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发生车祸应承担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未成年人不需承担责任。
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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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岁发生车祸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解释: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误工费。
调解不成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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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用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交通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承担赔偿。
2、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
精神损害赔偿等。
3、伤情严重,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
4、需要后续治疗的,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5、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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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