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案发时及时把人送往医院,但是没有报警,之后离开医院,第二天叫人顶包,这种情况属于逃逸吗

2018-12-02 10:2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得到的赔偿据提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三种赔偿均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进行索赔。
  • 单方交通事故是可以的,直接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定损员现场勘查后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会把赔偿款直接打入投保人账号。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条件及流程:
    一、适用范围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故及成因无争议,车辆能够自行移动。
    (二)事故各方车辆均已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单车损失在2000元(含)以内。
    二、发生事故后具体操作流程
    (一)记录双方信息双方车主应先互记下对方的车辆号牌、联系电话,确认基本事故事实及成因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二)事故报案双方车主用手机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警,说明事故情况,并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报案号。
    (三)自行协商约定时间到快处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双方车主相互查验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检验合格标志等,相互约定时间及服务点,于24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
    (四)快处中心理赔流程1。前台登记车主先在前台进行信息登记,在保险公司报案的向快处中心提供报案号码并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2。认定责任,填写协议书或出具事故认定书车主所带证件由快处中心查勘定损人员进行查验,查勘定损人员和民警共同对此次事故涉及车辆进行勘验,确定事故真实性,成因和责任。对于符合自行协商范围的,车主应填写《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需要民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在对事故进行查勘定损,分清责任,由民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车辆查勘拍照事故认定完成后,由保险查勘定损员对受损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保险查勘定损员会对双方车辆进行拍照,包括牌照,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交强险标识,受损部位,行驶证和驾驶证。4。车辆定损出价查勘定损人根据受损部门进行定损,而事故车辆需要拆解定损的,车主可以在快处中心所在的维修企业就地修理。这里需要车主注意的是,如已在保险公司承保4S店专修附加险,可以要求承保公司定损员到快处中心按照4S店维修价格进行定损,否则快处中心将按二级维修企业修理价格定损。凡是按照4S店价格定损的,理赔时应提供4S店专修发票,否则将按定损价格的70%赔付。
  •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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