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深圳缴失业保险有5年多了,现在将社保转到烟台,即将失业,要到烟台申领失业金,烟台失业保险科要深圳提供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深圳无法提供,只能够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其中有包括失业保险缴费的记录和年限等信息,同烟台沟通不可以,现在我都不知该怎么办了,不知贵处的律师团队是否能够提供一些建议。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02 15:0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

    【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
    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异地人员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目前,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企业为
    36.6%,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在国际上属于偏高水平。在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来大幅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无疑将进一步加重缴费负担,影响参保热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调整必须同步进行,合理调整不同收入群体水平,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社保年限可以转出吗?
    1、目前,社保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只有部分地区可以办理异地社包转移,只是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其他的还不能办理转移。
    2、一个人不可以办理多个社保帐户,更不能在多个参保地参保,就算你办理了多个社保帐户,到时也只有一个有效。其他的社保只算缴费金额,不累积缴费时间。
    3、社保费是按申报缴费工资计算的,你申报的缴费工资高,将来退休养老金就高。
    4、个人社保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种,有工作单位的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5种。
    5、非本市户籍人员不能办理个人社保缴费手续,要办理的只能依靠代理公司办理。而代理公司是要收管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