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辆黑头车载客,为了超近道驶入未完工的公路,并且因为超速造成车祸,包括驾驶员在内3人当场死亡,这个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吗,请问此事中,驾驶员,施工方,谁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分管领导和监理等有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18-12-02 17:0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关于过错,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一般会综合机动车状况,驾驶人状况,是否违章等因素考虑。
    1、机动车状况,如一方机动车无牌无证、或非法改装、超载、机动车制动操作零件坏损,或已达到报废期等,该机动车一方有过错。
    2、驾驶人状况,如一方酒后或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该驾驶人有过错。
    3、是否违章问题,如一方高速行驶、闯红灯行驶、错道行驶、逆向行驶、支道不避让主道车辆、变道不打转向灯,夜间行驶没开大灯等违章行为,该驾驶人一方有过错。如果一方肇事逃逸,推断他负交通事故的全责。交警部门综合调查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及道路状况、有无违章情况,然后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作出责任程度认定.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超速只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造成:汽车制动距离过长,驾驶员避险反应时间过短,或者是无法控制车辆。
    但超速这个行为,不能一概而论滴定性为该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多少。

    举两个案例。
    你和另外一辆车相对方向行驶,对方忽然左转弯,你超速踩刹车来不及,两车相撞。在这期事故中,虽然超速对于事故的发生起了一定作用,但前提是对方车辆左转弯未避让直行车而引起的,所以超速的话,最多承担一个次要责任或者无责。
    案例二:你超速,发现前方有行人横过公路,你踩刹车来不及,撞到了行人,在这起事故中,行人横过公路车辆必须避让,那么你的超速就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就可能因此承担全责或者主责。
    所以说,超速有可能是造成全责的因素,也有可能不承担责任,关键是交通事故中起作用的违法行为看是哪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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