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单位一同时给我(临时工)办理养老保险,六万多块钱拿走11个月了,未办成,现在每次要钱都说过几天给你,最近班也不上失去联系,领导也联系不到他,我能以诈骗报案吗,单位在县区,我们都住在市区,应去哪报案,。谢谢。

2018-12-03 13:1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法律规定,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从实际登记参保之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按规定可享受相关待遇。  已超过50周岁的女无业人员、超过50周岁的男无业人员,由于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文件,目前还无法参加养老保险。
    不过,国家正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和文件,相信这部分人员将会有机会参加养老保险。
  • 单位和个人如何交纳养老保险?下面小编为您介绍:  
    (1)企业单位首次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等手续。同时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保月份)报到社保中心征缴科,经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10日前到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带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及一寸照片三张,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外来人口首次参保须带当地社保部门未参保证明)  
    (3)企业失业人员办理参保,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签发的“续缴养老保险费、衔接缴费年限计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 办理养老保险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等材料,经审核材料、缴纳费用等程序即可办理。下面,关于办理养老保险的事项。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办理程序   
    1、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2、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3、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   对于办理了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的人员,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按照《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和市劳动局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5、基本养老金领取:   办理了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其档案和养老保险材料,转移到区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按《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确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办理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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