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容留他人吸毒。以前有吸毒史,验尿没有验出来,验血验出来了。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8-12-03 13:3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三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四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
    容留他人吸毒,可能会被判处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罚金等等,视情节轻重而定。
  • 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可处行政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  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二年。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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