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吗以前因为吸毒被抓.现在想出国,可是要开无放罪公正,不知道能不能给开

改制重组
2018-12-03 14:0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吸毒本身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规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因此,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 吸毒是不会被判刑的,再多也不会(只要没有以贩养吸或者是诱惑教唆他人)。另外,不是说一持有毒品就要定非法持有毒品罪,还要看他手头所持有的毒品数量是否达到了法定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本丙安1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没达到法定数量则不予定罪。
    如果手头持有的毒品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 吸毒第二次被抓到,可能面临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  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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