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俩夫妻不和已有一年,女的在外面工作经常不回家住,其工作单位离家很近,只不过几分钟,她宁愿在宿舍住也不回来。即使回来也是分床睡的,一年里不知沟通多少次了,就得不到解决。这样,请问如果男方想离婚,应该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如果女方不愿意离但又没有和好,那该怎办?劳烦指教,谢谢!

离婚
2018-12-03 14:2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时主要解决二个问题,一个是小孩的抚养;一个是财产的分割。
      
    二、现行婚姻法规定,在分割财产时,一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
    三、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离婚,小孩是无辜的,如果你抚养,那男方要出抚养费,这方面你也可以多争取一点。如果你知道男方不想抚养,你反而可以将计就计,偏要男方抚养,最后显得很勉强才答应对方由你来抚养,如此一来,在抚养费上,你可以多争取一些。
  • 如果你确实想离婚,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你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在第一次诉讼中你没有证据说服法官判决离婚,那就等6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后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在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针对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做出判决不准予离婚已经几乎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则。
  • 起诉离婚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