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以绩效考核的方式随意克扣离职员工工资,并以补缴试用期未缴纳社保为由签署协议,放弃追讨克扣工资,该如何应对!

2018-12-03 16:1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绩效考评给予劳动者奖励或者扣除工资,但是不能随意扣除和随意奖励。绩效工资是根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达标的要求,两者符合自然奖励,反之则扣除。这是有一定标准的,不能够随意定制。
    公司扣员工绩效的,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部门直接提出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扣的工资;不满仲裁结果,再进行起诉。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一次付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规定没有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协商解决的途径讨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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