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的是苏州新区的集体户口,已经缴纳了一年多的养老保险,现在想去上海做个体户(开店),但户口不会迁过去。请问我现在还可以继续在苏州缴纳养老保险金吗?或是需要把养老保险的帐户迁到上海,在上海缴纳?如果缴纳的话,个体户应该怎么缴纳保险金?

保险赔偿
2018-12-03 20:2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保险金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 关于养老保险的迁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有时也与当地的社保规定有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