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两岁了 男方不给彩礼也不给带小孩回娘家 女方现在想要小孩抚养

2018-12-04 07:1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 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的情况: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此外,还享有探视权,可以和孩子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
    当抚养孩子的一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能力抚养孩子时,或者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