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停在路边的车,被货车倒车撞了,对方全责。两个大灯,对方保险公司只同意修复,我方要求换新。对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2018-12-04 10:4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人被车撞了有保险,对方给赔钱了.如果是私了赔钱,没有用到发票有病历时,那么自己可以拿发票及病历找自己购买的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不是私了,是对方车险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商业保险不可以再报销。
    3.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4.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5.如果有发生身故或伤残,这些情况理赔不受票据影响,可以累加赔偿。
  • 交通事故可作以下处理:
    一、如没有报警应尽快报警,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先协商,与对方达成一致可以最快拿到赔偿款。
    二、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三、具体的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赔偿费等,这些赔偿项目要根据你的户籍状况,年龄,工资收入以及伤残等级、事故责任划分等信息明确后计算才能得出。
    四、建议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积极保存各类书面资料与票据,如医疗票据、护理人员及复诊转院的交通票据等,如果涉诉所有这些将来都会成为有效证据,来支持您的诉请。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只有有充足的证据才能让法院支持您的赔偿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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