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一起喝酒,没醉,半途他的另外一个朋友把他接走了,做的出租车,半路出交通事故,他朋友当场死亡,我朋友昏迷,请问我有责任吗?

2018-12-04 11:1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朋友请客喝酒出了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负责,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因为个人酒量的大小只有自己最清楚,而且每个人的酒量还会随着心情、环境等因素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即使是熟悉的人也是很难准确判断的。因此,对于因喝酒产生的人身损害等后果,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是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
    二是强迫性劝酒。
    三是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
    四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 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一般需要独自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司机有证据证明租车公司等存在的过错的,可以要求租车公司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超出部分,由租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3.租车公司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租车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的车辆存在缺陷、司机没有驾驶资格的、司机醉酒或者不能够驾驶机动车的情形。
    租车公司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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