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二轮摩托车正常行驶,与一辆从路边窜出的电瓶车相撞,我的耳朵撕裂缝了4针,他没伤,我的行驶证过期,驾驶证没有,请问我要负多少责任

2018-12-04 11: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驶证过期上路,就是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即使没发生事故也会被处罚,一般是处20到200元罚款,并计3分。
    如果发生事故,并不是无证驾驶就要负全部责任,还要看事故双方的具体违规情况确定。
  • 电瓶车相撞如果损害结果不严重,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由交警认定双方责任,依据交警的认定书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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