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早上骑电动车和另外一辆电动车相撞了,我车的前头撞到她的车身部位,但是她是在路旁的人行道上逆行的,这样的主要责任是在我还是在她

2018-12-04 11:4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2个电动车相撞,有的省把电动车看成机动车,要上牌照。就参照机动车事故处理。
    【2】可以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3】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4】可以由交警对赔偿进行调节。
    制定调解书。
    【5】如果责任在对方,自己没有责任,对方会给你赔偿的。
  • 汽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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