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午的时候 朋友开车行驶在路上  突然从旁边的路上窜出一只宠物狗斜穿马路  朋友刹车及时 但还是把狗撞死  两天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书竟然是我朋友负全责这样合理么

消费者维权
2018-12-04 12:4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的划分是按照当事各方由于交通违法或过错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的,是很多因素综合评判的过程。影响责任大小的主要因素有天气、道路、交通标志、车辆、当事人等。
    交通事故赔偿的确定一般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总体来说,若是车撞人的话,无论双方的过错程度如何,车辆那一方肯定要承担责任;若是车撞车的话,则根据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
  • 根据《侵权责任法》如果你的车有行驶证和交强险、对方也有驾驶证,那么你就是没有责任的。开庭的时候,你就说“车是我借给他的,我行驶证和交强险有的,他也有驾驶证,所以我不同意赔偿”,即可。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交通行为人具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高度注意,结果避免等一系列义务。
    如果交通行为人发现交警的指挥有误,按其指挥通行有可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结果的时候,就应当履行其结果避免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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