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 我半个月以前骑电动车逆行跟一辆直行的电动车相撞 她速度太快 被我刮倒了 去医院拍了照片 拿了药,现在她经常给我打电话 让我继续赔偿 我想问一下应该怎么办

2018-12-04 13:0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2个电动车相撞,有的省把电动车看成机动车,要上牌照。就参照机动车事故处理。
    【2】可以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3】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4】可以由交警对赔偿进行调节。
    制定调解书。
    【5】如果责任在对方,自己没有责任,对方会给你赔偿的。
  • 要求交警作出事故认定,然后再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诉讼。
    我国《交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从上述法律条款看出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的。大胆起诉,胜诉可能很大。
    如果提出要通过保险公司处理,那是对方的事情,你只管将对方作被告,起诉到法院。
  • 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