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1999年就在现场的单位上班,2001年12月之前自己交的养老金,2003年5月现在的单位按照上海市的规定(要求强制给员工缴纳养老金),现在我马上退休,请问我从02年1月到03年5月这一段时间单位缺交的养老金,是否应该由现在的单位补交。

2018-12-05 10:1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金应该每个月按时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养老金缴纳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
    0.6,最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