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出了交通事故,车辆被拖走,到时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吗?车子没有停在交警队,而是停在一个修理厂后院。

2018-12-05 10:3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交通事故中车子被扣一个月,按现行规定,车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1、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2、建议及时向交警催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或自受害方提出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
    3、你方的损失也可主张对方赔偿。对方的已产生或即将产生的赔偿费用你可先垫付,也可让对方起诉判决后再支付也行,对你无任何影响。
  •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
    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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