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名下有房产,但是购买和还贷都不是我出的钱,我老婆想跟我离婚,这个会怎么判?还有个孩子!

离婚
2018-12-05 17:0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规定: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离婚时夫妻可以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划分,依照相关的原则,考虑夫妻双方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成长等方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夫妻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进行认定,并就相关的分割请求进行确认。

  • 1、婚前首付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给对方;
    2、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离婚,要房子的一方,须按婚内还贷总金额补偿50%现金给对方;
    3、房产证只登记一方一人名字,则房子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一方须将婚内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女方;
    4、若房子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50%产权权益,含房子增值相应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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