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私人住宿的卧室门口(不是大门口)设置了电网,并导致偷窃的人死亡,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谢谢回答哈

刑事辩护
2018-12-05 17:2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而缓刑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过失犯罪的;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⑤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⑥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
    (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
  • 什么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   过失致人死亡罪,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该法的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宣告缓刑,因此,宣告缓刑也是有可能的,但不是全布,主要结合赔偿、案情等客观因素而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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