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因车祸逝世。肇事者醉酒、无证驾摩托车被判1年,该车买了交强险。事后,我找保险公司索赔,结果保险公司拒赔。然后我起诉保险公司,一审我胜诉,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我再次胜诉。保险公司又提起了申诉,现在事情一直拖起的。今天我又打了高院电话,高院说申诉不影响判决,我去找地方法院,得到的回答却是要等申诉结果。我想请问,究竟我是应该等结果呢,还是应该找地方法院要求对保险公司进行强行执行。先谢谢!

2018-12-05 21:3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具体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要看法院的执行力度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了
    5、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程序: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判决。
    如果调解成功,但对方当事人却拒绝或者一直拖延支付赔偿金的话,当事人也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
  •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