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的房子,自家盖的,全是我与妻子盖的,这种情况下不孝儿媳若是不改嫁,我可否赶他出去?她要按照农村习俗,招夫养子,我不同意在家可否?这家没有分家,房子都是我盖的,儿媳和已去世的大儿子都不孝顺
2--我小儿子送走了他哥,这几年也没少在我身上花钱,我什么也留不给他,所以想立遗嘱将房子全部给他!但是怎么写呢,我见有人说若是遗嘱写的不严谨甚至会无效
问题一,房子全部给小儿子,是写我自己的一部分,还是写全部呢?我媳妇还在世。法律上是不是说必须写自己的一部分,不然侵害了我妻子的权益,毕竟房子是我们夫妻的,但是我要是写我们夫妻的房子的全部,当然妻子是完全同意的,那么还影响遗嘱的有效性吗
问题二,我大儿子去世留下一个孩子,遗嘱上是不是说必须照顾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就是说我孙子可以代父继承,那我要是写房子全给小儿子,不给儿媳和孙子,是不是法律上不通过会影响遗嘱的有效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