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做加工行业的、我给客户加工+维修一些东西、现在这个客户欠我几万元钱、但是现在客户跑了我也没有合同没有欠条、我想问问如何能要回这钱(1:如果找不到人的前提下如何能要回钱? 2:如果找到人的前提下又如何能要到钱?)

2018-12-06 07:18: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1、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先将该笔债务偿还,再约定其他条款,如果你们家庭共有财产不够偿还该笔债务时,可明确由一方偿还,同时由你亲戚(也就是债权人)通过说明或证明什么的进行认可。
    2、在没离婚时补打欠条,如实说明补打原因,最好找中间人见证。
  • 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商量,如果商量不能解决,则能够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组织投诉投诉;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2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纷争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提诉讼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奏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隶属劳动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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