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骑电动车被一辆逆行的摩托车撞了,我们当时没有报案,过后才报的案,报案的时候没有现场了,我们该怎么办

2018-12-06 10:1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确认出事故的时候有没有报警,如果有 去向警方取证 如果没有 提供任何对你有利的证明 然后去法院申请起诉 案由应该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起诉的话 如果对方是出租车 先起诉其出租车车主 其次是开车的人 第三被告是车的保险公司 如果是私家车 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证据全的话 应该是可以立案了 可以要求赔偿住院费 伙食补助费 误工费 车辆的损坏也能赔偿 还有后期的治疗费 应该也可以申请 不过最好是治疗之后全部完毕了 一起去赔偿比较方便 如果有残疾的话 可以申请评残
  •  车辆逆行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首先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如果你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保险公司根据你所负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对方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则由你方进行赔偿;如果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你根据事故责任按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目前机动车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强制购买交强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当然是没有确保安全行驶,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只要机动车有责任,哪怕是次要责任,也就需要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优先承担全部的赔偿。  现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驾驶非机动车,没有规定超过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不得驾驶非机动车,所以,发生事故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但是,没有限制上路行驶。  
    1、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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