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想咨询下我的案子,我的案子是今年4月份发生的事情,现在被定为(贩卖国家二级保护树木),当时花了5万块钱弄了取保候审、就一直在外面了。请问,事情到现在已经过了8个月了,检察院和法院还没找我,也没立案,2,3个月派出所会传唤我做次笔录,8个月已经做了3次笔录了,请问按照派出所这样立案,我会不会还有事?事情大不大?其实我也是帮一个哥哥顶的罪,他说不会有事,但是事情发生了8个月了,还没着落,我心里没底,请问到底会不会有事?

暴力伤害
2018-12-06 16:1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 保证金金额不得少于1000千,相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 你好,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